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拟起计划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卫生监督是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政府形象的大事,也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职业卫生的安全度,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水平,增强业主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特制定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广大业主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培训范围
全乡各类餐饮业主、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卫生监督机构中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或直接从事卫生监督活动的人员、放射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公卫所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培训要求及方式
(一)培训要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经营业主的培训纳入等级评审、信誉度评审内容。
(二)培训方式:以会代训,现场学习,专家讲课。
1、经营业主、协管员、信息员、流动厨师、职业危害的监督培训,由各中队执行,全年不得少于四期,每期一天。
2、卫生监督员的培训,由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执行。全年不少于四次,每次一天。
3、医疗卫生监督培训,由执法大队医疗卫生科执行,全年不少于二次,每次一天。
4、职业危害的监督培训,由各中队执行,全年不少于二期,每期一天。
5、食品卫生管理员、放射人员的培训由卫生局统一安排时间。
四、培训内容
根据各单位不同工作职责组织分类培训:
(一)对全县餐饮业主、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学校食堂、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内容为:《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及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等。
(二)对放射人员培训内容为:《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许可证》申办程序、《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
(三)对卫生监督员培训内容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等等。
红旗乡卫生监督站
20xx-05-30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2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提高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服务能力,健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2、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3、建立畅通、快捷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机制、卫生监督工作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内容
1、继续完善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及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
2、提高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服务能力及村卫生室卫生信息员摸排卫生监督信息的能力。即食品安全信息、公共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
3、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
4、加强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指导、督查、考评。
三、工作步骤
1、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于2月底前将本站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至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3月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一次卫生监督协管业务知识培训。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各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在每月底前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汇总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做到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如实地反映各站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的真实性。
4、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的工作进行督查及业务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和村卫生室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改进。
5、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2月底对各乡(社区)监督协管站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1、各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2、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3、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要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信息报告制度。按月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汇总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4、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计划的对卫生监督协管站的工作进行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5、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20xx年12月底完成,对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任务情况考核评估,并及时对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汇总并上报县卫生局。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3转眼间XX年即将结束,回想这一年 ……此处隐藏16689个字……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考察学习先进区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并要求上墙,完善四个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标准、范围和责任。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督促协管单位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业务培训。3—10月,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网络、下乡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强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推荐上报和规范聘任,制发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督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信息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搞好督导。3—10月,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督导,对基层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全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督导,出具《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意见书》(见附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强化督导工作片区责任,进一步完善四个责任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督导责任、范围和标准。
(三)严格考核管理。按照区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6月底组织完成半年考核,11月底组织完成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我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计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分值,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重视考核管理,严格考核项目标准和工作纪律,坚持表扬先进激励机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收集。根据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报告范围、报告程序和内容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信息报告职责和人员,及时上报协管信息,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五)广泛开展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对辖区中小学保健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以及中小学常见病处置培训宣传,针对社区居民或特定人群进行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不断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模板》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同时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联系电话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全面推进,我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所党委书记、所长吴同志任组长,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徐同志、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文同志、所党委委员、副所长龚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监督五科,周大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开展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优先保障各科室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所需车辆、办公用品等;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所开展项目培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评估等所需经费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保障工作开展。
(三)发挥协管作用。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区卫生计生委和我所要求,统筹安排、上下联动,自觉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开展卫生综合执法检查、抽检、取缔、立案查处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前哨、网底和助手作用。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 “按片区综合执法为主”模式工作要求,卫生监督一二三四科(四个责任片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任务包干、责任包干;卫生监督五科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培训、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同时要对各片区开展督导情况和对基层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卫生监督稽查,督促工作落实。凡因敷衍了事、失职渎职或其他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5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
结合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以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渔具、船舶制造、化工、电力、冶炼、水泥制造、制鞋、家具制造等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情况、职业健康检查开展情况、体检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的相关性、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对患有职业禁忌证人员的调离情况,对职业病病人妥善处理情况等。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
重点检查XX年度(XX年10月1日至XX年9月30日)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
(三)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XX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实际和行业特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对XX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监督抽查。
(二)各市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防治知识。
(三)各市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及时向卫生局报告。
(四)各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收集、整理本市查处的典型和重大案件,于XX年10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以及处罚的违法企业/单位名单、典型案件材料(含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与放射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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