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在我区生产经营、正常纳税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等企业除外),2022年1月1日以后全职新引进来我区工作生活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引进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我区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实际用工单位应符合细则明确的补贴企业范围。
提醒:
①人才自初次申领租房补贴后,3年内享受完毕。
②人才引进3年内未进行租房补贴申请的,引进5年内未购房或购房后未申请购房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③人才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