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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使用范围+支付范围

时间:2024-07-07 20:08:16
太原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使用范围+支付范围

共济使用首先开通的范围是:被授权人(即绑定的家庭成员)可以持自己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山西省范围内结算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居民门诊统筹费用时,按政策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以及看普通门诊、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可由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如果被授权人也是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且个人账户有余额,则必须先将本人账户余额消费完毕后,才能使用授权人的共济账户资金。

后续,医保部门还将逐步开通缴纳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等功能,进一步扩展使用范围。

支付范围:

一是共济账户内资金,仅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供被授权人使用,低于1000元时不能使用。

二是被授权人如果处于医疗保险停保或欠费状态,则不能使用共济账户。

三是被授权人一次结算仅可使用一名授权人的共济账户。

四是如果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家庭关系有变化(如婚姻变化)时,应即时解除授权,否则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本人负责。

五是授权人可随时解除或增加被授权人,或者变更单次支付的最高额度。六是公费医疗人员不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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